学院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7〕12号)精神,今年劳动节放假安排为:4月29日(星期天)至5月1日(星期二)放假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,学生上第9周星期一的课。5月4日下午28周岁以下青年(含职工和学生)放假半天,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庆祝活动,其他人员正常上班。
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17/2018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
特此通知。
学院办公室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