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,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4月5日(星期四)至7日(星期六)放假,共3天。4月8日(星期日)上班,学生上第五周星期五的课。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17/2018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特此通知。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