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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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校园贷”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4-29 浏览次数: 设置

学院各系:

近期,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大二学生郑某因赌球并欠下60多万元贷款后跳楼自杀,福建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徐某用19名大学生信息在多个平台借贷约70万元后失联。相关事件引发社会媒体对校园贷“问题的强烈关注和议论。据有关部门排查掌握,目前网上”校园贷平台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各类高校,存在着一些问题:一是利率、服务费普遍较高,且对借款学生“违约”收取高额的逾期;二是部分平台不规范,风险把控不严、贷款审核形同虚设。同时平台未计入央行征信系统,单一学生可在多个平台申请贷款,数额可达十万。三是经营资质问题部分提供“校园贷”公司、网贷平台仅在工商部门注册,经营范围不包括金融贷款业务,涉嫌非法经营。四是销售伪劣商品,部分“校园贷”平台网上商城以“零首付”、分期购物方式向大学生销售伪劣商品。“校园贷”潜在风险因素突出。

为此,公安部经侦局专门下发《通知》要求各省高校对“校园贷”问题开展情报专题调研、研判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摸排在本系学生中“校园贷”业务的平台公司信息。

二、了解清楚本系学生“校园贷”业务的现状特点,如“校园贷”办理流程、“校园贷”业务规模等情况。

三、填写“校园贷”问题情报专题研判情况统计表

 

 

 

身份证号码

公司

名称

公司所在地

贷款

时间

贷款

金额

还款

期限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此次摸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公安部门打击从事“校园贷”的非法贷款组织,维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秩序。此前我校学生已发生多起“校园贷”违约失联后,公司到学校追款的事件,也发生过追贷挟持事件。为此,希望各班在52日班会课再次强调“校园贷”的危害,通报“校园贷”酿成的惨祸,教育学生不参与“校园贷”,校内同学之间也不进行有息借贷,并鼓励已参与“校园贷”的同学主动登记配合本次公安部门的摸底工作。

请于55日前《“校园贷”问题情报专题研判情况统计表》以系为单位汇总后发送到保卫处邮箱:dyhc@scetc.edu.cn

 

 学生处、保卫处

201642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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