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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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建经适房交房有关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1-11 浏览次数: 设置

新建经济适用房各位购房职工:

经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学院将首批对已交清预付房款及车位款的购房职工交房(见前期公示名单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    交房时间:

一号楼、二号楼:2016112日上午900-下午600

三号楼、四号楼:2016113日上午900-下午600

五号楼:2016114日上午900-下午600

交房地点:一号楼一楼物管用房。(建筑系院旁边侧门进入)。

2、交房需带资料:购房职工身份证。若购房职工不能亲临办理交房手续,可委托他人代理,所委托的代理人应带户主委托书、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3、交房流程:(1)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/户;(2)身份验证、资料发放;(3)验房、交回房屋验收交接表;(4)住户领取钥匙。

4、消防最终验收结束后住户方可进场装修,装修前凭装修保证金收据在保卫处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。

5、未交清预付房款及车位款的购房职工,即日起可到计财处交清款项。

特此通知!

 

 

住房建设领导小组(代章)

2016111  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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