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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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3-25 浏览次数: 设置

 

 

学院各部门:

   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精神,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: 4月4日(星期六)至6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二)上班,学生上第六周星期二的课。

   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14/2015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学院办公室

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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