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精神,今年劳动节放假安排为: 5月1日劳动节(星期五)至3日(星期日)放假,共3天。5月4日下午28周岁以下青年(含职工和学生)放假半天,学院团委统一安排庆祝活动,其他人员正常上班。 请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放假期间人财物安全。干部值周和院领导带班按照学院《2014/2015学年第二学期干部值周安排》第九周的安排执行,不再做另行安排。 特此通知。 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