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(川工程行〔2012〕54号)文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为确保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(第二批)的顺利实施,经学院研究,现将新建经济适用房教职工选房顺序(第二批)予以公布。
公布地点:校内家属宿舍、学院工会办公室(行政楼一楼)、资产后勤管理处办公室(行政楼5楼502室)和图书馆一楼大厅(2014年1月4日下午)。
若对公示信息有疑问,请于2014年1月3日上午12:00前到资产后勤管理处办公室(行政楼502,电话:2651115)进行核对。2014年1月3日下午发放选房顺序卡。
选房将于2014年1月5日上午8:30至12:00在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举行。
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