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建经济适用房各位购房职工(包括第二批购房职工):
学院新建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度将在2014年1月达到70%,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,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,经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由购房职工按工程进度缴纳房款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次交款后各位购房职工(包括第二批购房职工)所有已交房款(已交房款、公积金支取、公积金贷款合计)应达到预计总房款的70%,即大户型交款总额达到20万元,小户型交款总额达到15万元。
2、本次交款金额:第一批购房职工中大户型的交11万元(总交款达到20万元),小户型的交7万元(总交款达到15万元);第二批购房职工中大户型的交16万,小户型的交11万。各位购房职工根据各自总交款金额计算应补差额。
3、已交房款加上公积金支取、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上述要求(大户型20万元、小户型15万元)者不再交款,不足者补足差额。教职工交款详情可到资产后勤管理处查询。
4、交款时间:2014年1月9–10日(上午9点至11点半,下午2点半至5点)。
5、交款地点:计财处
6、在规定期限未足额交款者,将按照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,取消其购房资格。
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。
特此通知
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(代章)
2013年1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