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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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建经济适用房缴纳房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12-11 浏览次数: 设置

新建经济适用房各位购房职工(包括第二批购房职工):

学院新建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度将在20141月达到70%,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,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,经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由购房职工按工程进度缴纳房款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本次交款后各位购房职工(包括第二批购房职工)所有已交房款(已交房款、公积金支取、公积金贷款合计)应达到预计总房款的70%,即大户型交款总额达到20万元,小户型交款总额达到15万元。

2、本次交款金额:第一批购房职工中大户型的交11万元(总交款达到20万元),小户型的交7万元(总交款达到15万元);第二批购房职工中大户型的交16万,小户型的交11万。各位购房职工根据各自总交款金额计算应补差额。

3、已交房款加上公积金支取、公积金贷款总额达到上述要求(大户型20万元、小户型15万元)者不再交款,不足者补足差额。教职工交款详情可到资产后勤管理处查询。

4、交款时间:20141910日(上午9点至11点半,下午2点半至5点)。

5、交款地点:计财处

6、在规定期限未足额交款者,将按照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,取消其购房资格。

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。

特此通知

 

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(代章)

20131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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